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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创建“江苏领航、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早日跨入高等教育序列,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7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3名,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可在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ycjsxy.com)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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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志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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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事项

1.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文港中路校区(盐城市文港中路128号)研发大楼1401、1402室。

网络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 2, WORD 文档格式,文件名为:***报名表)和须提交的材料(附件 3, 转成 PDF 格式,文件名为: *** 报名材料)发邮箱:121184429@qq.com,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邮件文件名统一使用: 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0515-68661501、0515-68661502。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6日,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16:00截止。

资格初审:10月14日-10月16日,8:30-11:30、15:00-17:30;

陈述申辩:10月14日-10月17日, 9:00-11:30、15:00-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4日9∶00-10月17日18∶00。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②填写《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等⑤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2019年或2020年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带以上材料原件。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招聘岗位中(08)-(10)岗位按照1:3开考,其他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关于教师资格证:

应聘未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录用后需在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一)(01-07)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加答辩形式,时间为3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其中微型课占70%、现场答辩占30%。

(01-07)岗位凡是超过15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方式:(01-07)岗位中不组织笔试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组织笔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08-10)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加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 1:3 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成绩计算方法:(08-10)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20%。

(三)考试的实施:

1.笔试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面试时间并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逾期者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 14 天申领“苏康码” (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经“苏康码”、“行程码”审核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测试考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最高分相同者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接受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661501,0515-6866150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661110(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办公室)。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附件一: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二:报名表.docx

附件三:报名材料.docx

附件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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